
(1)基本情况
大金智地高建沙路西地块1及地块3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,面积为112011.67平方米,其中地块1占地面积为20489.75平方米,地块3占地面积为91521.92平方米,东至建沙路、南至丹建路、西侧为空地、北至东鹏陶瓷仓库。
地块在1997年之前为农田和鱼塘,1997-2008年地块的东侧部分为工业用地,陆续建成家具厂、装饰材料厂、小五金加工厂及建沙路一侧的厂房;2008-2018年地块为工业利用阶段;2018-2019年地块陆续拆除厂房建筑物,2019年至今地块处于闲置状态。
根据《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大金智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本地块规划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居住公共综合用地(B\R\A)、公园绿地(G1)和商务用地(B2),从严评价地块全部按照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价。
(2) 初步点调查结论
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与系统布点法相结合的方法,重点区域按照不大于40×40m的采样密度设置采样孔,在场地内共布设了60个土壤采样孔,10个地下水监测井;项目共采集了245个土壤样品(不含平行样),10个地下水样品(不含平行样),9个底泥样品(不含平行样)进行检测分析。
调查结果显示,场地内所有土壤样品的所有监测指标,砷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铅、镍、汞、锌、硼、钡、氟化物、石油烃、GB36600-2018 表 1 中 45 项指标及表 2 中的 31 项挥发性有机物、2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超第一类用地筛选值。
调查结果显示,场地所有地下水样品污染物指标硫酸盐、氯化物、氟化物、挥发性酚类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石油类、石油烃、砷、镉、六价铬、铜、铅、汞、镍、钡、硼、锌,GB36600-2018表 1 中 45 项指标及表 2 中的 31 项挥发性有机物、21 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超筛选值。
因此,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不需风险管控,也不需进行修复,符合居住用地及商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,故该地块按照规划作为作商业居住公共综合用地(B/R/A)、公园绿地(G1)和商务用地(B2)进行再开发利用是可行的。